《音视频、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:安全要求》
Audio/ video,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— Part 1 : Safety requirements
2022年07月19日,国家标准GB 4943.1—2022《音视频、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:安全要求》发布,于2023年08月01日正式实施。标准参照IEC 62368-1:2018 Audio/ video,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— Part 1 : Safety requirements《音视频、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 第1部分:安全要求》。
本文件是产品安全标准,对能量源进行了分级,并规定了针对那些能量的安全防护,同时提供了应用安全防护的指导以及针对安全防护的要求。
辐射
基本要求:为了降低由于光能(可见光、红外线、紫外线)、X射线以及声能造成疼痛影响和伤害的可能性,设备应提供本条规定的安全防护。
激光辐射的安全防护
包含激光的设备应符合表39中所示的要求。
在应用IEC 60825(所有部分)时,应对本文件的要求予以考虑,特别是:
安全防护的坚固性;工作条件;安全联锁。
预定由一般人员或受过培训的人员使用的激光设备不得时3B类或4类。
来自灯和灯系统(包括LED)的光辐射的安全防护
基本要求:发射光辐射的设备应符合表39所示的要求。
电子光效设备不一定要符合10.4的要求。但是需要考虑GB/T 30117.2,并应提供适当的安装说明。
以下要求适用于在其他设备中使用的灯:
设备正确运行不需要辐射是可触及时,辐射不得超过表40规定的等级。当设备正确运行需要可触及的辐射等级超过表40的等级时,设备应按照10.4.3提供指示性安全防护。
预定由一般人员或受过培训的人员使用的灯和灯系统不得发出3类危险的能量。
根据IEC 62471(所有部分)的划分的危险类别应标在设备上。如果产品的尺寸或设计使得标记在设备上不可行,则标记应包括在包装中并包含在用户说明书中。如果可触及的辐射等级不超过表40规定的等级,则不需要标记。
如果使用安全连锁来降低辐射等级,则应将辐射降低到表40中规定的允许辐射等级。
当设备发射超过一种危害类型的光辐射时,也见10.4.3。
用户手册中要提供以下信息以进行安全操作和安装。该信息还应提供给可能暴露在3类危险能量等级下的熟练技术人员以进行安全操作:
适当的关于正确组装、安装、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指示,包括关于预防措施的明确警告,以避免可能暴露于危险的光辐射中;关于安全操作程序和关于可合理预见的误使用、故障和危险故障模式的警告的建议。在详细说明维修和保养程序的部分,在任何可能的位置,要包含关于下一步要遵循的安全程序的明确指示;设备上的标识要在用户手册中复制。用户手册中不需要黄色背景。